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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自由是基本权利吗

来源:憨牛网2022-08-17 15:282912

    在我们国家,大家都知道,公民拥有人身与人格权,以及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的权利,对于出版,也是不少人的梦想和热爱。我们是否拥有出版自由权利呢?那么,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什么?出版自由是基本权利吗?


    一、出版自由是基本权利吗


    出版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其中出版自由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什么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三、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包括哪些


    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肉体和精神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的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人如受到奴役,失去人身自由,其他权利和自由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人身自由是公民所应享有的****起码的权利。所以,宪法第3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人身自由亦不例外。为社会利益和他人权利,在必要时,国家可以通过搜查、拘留、逮捕等措施限制甚至剥夺特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但是必须合法。所以,宪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也就是说,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违反这个法定程序的,均属非法。因为逮捕是在对公民定罪判刑前,国家以全社会的名义对公民人身自由采取的****严厉的剥夺措施,所以有必要在宪法中强调其法定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依据宪法的这一原则要求,对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权的程序作了更为详尽的规定。


    此外,宪法第37条第3款还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非法拘禁是指违法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以拘留、监禁等方法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行为。其他方法是指在违反实体及程序法律的情况下,以非法管制、拘役、徒刑、软禁以及非法讯问、跟踪盯梢等方法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是指司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依法不享有搜查权的机关、组织或个人,对公民强制搜身,或者强迫公民自己证明自身清白和暴露身体的行为。应当指出的是,这一宪法规范对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也适用,因为除国家机关以外,他们也会违犯这一宪法规范,侵犯其他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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