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003-0009
欢迎来到憨牛网重庆站
  • 手机版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003-0009
服务类别
查看所有服务

【干货分享】转登记纳税人:要算清“税负账”

来源:憨牛网2022-08-18 14:341825

  如何理性对待、充分享受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带来的实惠,成为推动企业自身发展的契机。企业应考虑目前的税负、上下游合作伙伴要求等综合因素确定是否要转、什么时间转登记。从长期发展来看,企业还需测算好税负,慎重权衡是否转登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对符合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该文件只是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多一个选项,并非一定要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纳税人在决定转登记前要算清“税负账”。


  测算税负应考虑的因素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受适用税率和当期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影响,而适用税率一般固定不变,但当期能够取得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凭证),往往是个变量,从而影响当期实际税负。


  如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前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为400万元,且符合转登记相关条件,适用税率为16%(按5月1日后测算,下同)。上游企业所提供的货物金额共计350万元(不含税),提供税率为16%的抵扣凭证。若A企业当期无库存、无销售退货及无留抵等情况下,经测算,增值税实际税负为2%[(400-350)×16%÷400],低于转登记后的3%,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转登记。但是,若上游企业已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A企业在不改变进货渠道的情况下,从上游购进货物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5万元(350×3%),那么A企业税负就会上升为13.4%[(400×16%-10.5)÷400]。这就意味着,A企业需要调整进货渠道,或者用压低进货价格来弥补高税负带来的损失。除此之外,转登记则会成为A企业无奈的选择。


  是否转登记需衡量****终税务


  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尚未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经稽核比对相符的,应当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为其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抵扣凭证通过抵扣确认的,可通过“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作纳税调整。该公告同时规定,对转登记纳税人作为一般纳税人经营期间的销售或者购进业务,在转登记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进行调整。


  由此可见,税负高于3%,且符合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除了考虑库存货外,还要对本企业应取得未取得抵扣税额(凭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记载可抵扣税额、可能发生的销售折让及中止或者退回等因素综合测算,得出****终实际税负后,再决定是否转登记。


  是否转登记还需综合考量


  在选择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往往还会面临因增值税负及进项抵扣等因素,所带来企业现金净流量及货币时间成本等差异问题,从而影响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还要充分考虑本企业的下游客户。如果下游客户以一般纳税人为主,转登记后不能向下游一般纳税人客户提供税率为16%的抵扣凭证,客户同样会用压低进货价格等办法来分享新政策“红利”。如果企业原客户以个人终端客户及小规模纳税人为主,且税负高于3%,在排除其他因素情况下,若符合转登记条件的,可考虑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总之,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不能盲目跟风,贸然转小规模纳税人。在选择转登记前,首先要清算好本企业的增值税实际税负,其次要测算本企业应纳增值税所造成的成本变动对企业所得的影响,****后还要充分考虑与客户间价格让渡等损益问题。

关键词:

评论

提交
X

对不起!您尚未登录,请先登录!

稍后登录

免费电话

400-003-0009

手机版

微信二维码